多名广东省人大代表吁抓住恢复通关机遇 加快建设世界级大湾区******
中新网广州1月14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在广州召开,多名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科创合作、交通建设等,推进规则标准“软联通”、基础设施“硬联通”,加快建设世界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
2023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高水平建设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
“随着港澳与内地恢复通关,预计粤港澳地区的旅游、留学、商贸等活动需求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祥称。
刘祥建议,应抓住港澳与内地恢复通关的机遇,加快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环境的搭建,包括港澳两地受理侧支付终端的更新、数字人民币系统与香港“转数快”等本地支付系统的对接、对公钱包的开立等。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粤港澳三地科技产业合作愈发密切,以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为主轴的“两廊三极多节点”创新格局建设加速进行。但同时,大湾区各城市在政策协同、创新要素流通等方面协调难度较大。
对此,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吴以环建议,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政产学研用资联盟”,通过定期召开联盟会议,共同推进并解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强化区域合作中科技创新合作的战略地位。
吴以环还提出,制定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未来产业创新网络计划”,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与高校及科研院所联盟,与产业基金合作,建立新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取得一系列进展,居民出行选择更加丰富,便捷性、舒适性大幅提升,“轨道上的大湾区”正在加速成型。
目前,广州地铁运营总里程达621公里。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智成称,该集团将统筹20条565公里地铁、城际线路和24个铁路综合枢纽项目建设,加快构建世界级轨道交通网络。
“今年,我们要着力实现城际与地铁‘互联、互通、互维、互运’和公交化运营,推动形成大湾区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刘智成说。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引领大湾区空间布局优化,促进人员与生产要素有序高效流动。”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专业总工程师吕国林建议,尽快启动《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中期评估与修编工作,健全大湾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融合标准规范体系。
吕国林还建议,统筹规划大湾区低空航路航线网络,研究探索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等重点城市之间的常态化货运无人机航线划设和运行管理模式。(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