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归元庙会”中的高龙表演 张畅 摄
记者当日在“归元庙会”现场看到,本次庙会将“逛、赏、品、尝、购、娱”等各类体验融为一体。舞狮、采莲船、腰鼓等民俗表演,单车杂技、滚铁环、高龙等“神功绝技”为市民带来视觉盛宴。本次庙会还设立了“非遗集市”,剪纸、汉绣、糖画等传统手工艺项目,尽展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
图为“归元庙会”中的传统民俗表演 张畅 摄活动中,汉阳高龙省级非遗传承人李光明展示了高龙技艺。他双膝跪地,将用额头托起近5米高的龙头,坚持七八分钟不倒,身子随着锣鼓声富有韵律地抖动。
图为“归元庙会”中的舞龙表演 张畅 摄李光明介绍,汉阳高龙已经有千年历史,他所在龙阳村是高龙的流传地之一,舞龙是当地每年春节的祈福仪式。“在庙会上表演高龙,希望更多人了解这项传统民俗活动。”他说。
图为“归元庙会”中的“非遗集市” 张畅 摄本次活动由中共汉阳区委员会、汉阳区人民政府主办,汉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汉阳区建桥街办事处承办。“归元庙会”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是一代代武汉人的记忆。(完)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