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贾启龙)2023年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8日在京召开。会议对今年两次征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征集更多优质兵员。
据悉,上半年征兵从2月15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下半年征兵从8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23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23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会议指出,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会议明确,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适龄青年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应征。
会议强调,要突出各级各类毕业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征集,加大技能人才征集力度,征集更多高学历青年、高技术能手、高素质人才;要积极探索精准征兵,开展兵员预征预储,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征兵工作质量效益;要严格落实廉洁征兵双向追责、零报告、监督员等制度规定,持续释放高压执纪的强劲信号;要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组织实施,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