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港澳e站通”首次落户香港同乡社团 助力大湾区高效协同发展******
中新社香港2月3日电 (记者 索有为)“前海港澳e站通”香港深圳社团总会站点开通仪式3日在香港举行,该站点开通将进一步拓宽深港澳跨境政务的服务领域和空间,提供多渠道、广覆盖,业务多元、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助力深港高质量发展迈向新阶段。
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何靖,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强,香港深圳社团总会会长邓清河等出席仪式。
据深圳前海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前海港澳e站通”将重点围绕在深圳开办企业这一核心需求,面向港澳企业和居民提供包含“注册易”“办税易”“社保通”等238项政务,其中深圳政务服务85项,商事登记服务29项,涉税服务112项,社保服务8项,人才服务4项,推动实现深圳政务在粤港澳大湾区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其中包括:探索深圳政务服务向港澳前移,提供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港资澳资或中外合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广东自贸区旅行社(含港澳)设立等政务事项的咨询、导办服务,为大湾区吸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有力支持。
据了解,在中共深圳市委统战部、深圳前海管理局共同推动下,“前海港澳e站通”首次落户香港同乡社团。香港深圳社团总会是香港规模最大的爱国同乡社团之一,现有112个团体成员,12万名会员,近期,该会设立了发展策略研究委员会、大湾区创新科技委员会、新港人委员会和地区事务委员会,并积极开办基层办事处,形成遍布全港的会员服务网络。“前海港澳e站通”落地后,预计可辐射50万名香港市民。(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